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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征兵】2024年下半年征兵开始,欢迎有志青年报名应征!

来源:刘奕伶 作者:钟 昱 时间:2024-05-14 21:31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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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应征的时间安排

全国征(男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全国征(女兵)2024年应征报名时间

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征兵的主体对象和年龄条件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军士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满18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应征的基本体格条件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身高:

男青年为160厘米以上

女青年158厘米以上

体重:

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血糖≤7.0mmol/L。

男青年:17.5≤BMI<30;其中17.5≤男青年身体条件兵BMI<27;

女青年:17≤BMI<24。

视力:

陆勤人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

征兵政治考核内容

以考核本人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应征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www.gfbzb.gov.cn/yzbm/

鼓励大学生在南宁市应征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其中女青年还需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并交县(区)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应征青年按县(区)征兵办通知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由兵役机关择优定兵。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有的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待政策。

(一)选用培养

1.选改军士。对于符合军士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2.士兵提干。对于表现优秀,在服役时间、现实表现、政治要求、军事素质、年龄及身体心理等方面符合部队有关规定,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

3.报考军校。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被录取的可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两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二)升学考试

1.上半年参军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经历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推荐免试入读广西区内普通本科院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3.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服务

1.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务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聘用,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3.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四)国家资助学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可享有的优惠政策

1.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6000元;

3.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4.退役复学后,学校应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复学或者入学后可以免修军事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6.高职(专科)在校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青秀区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

作出新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报销大学毕业生体检路费。

在青秀区报名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返乡返校的体检路费,由各镇(街道)武装部、仙葫经济开发区或各高校征兵工作站根据规范收集整理相关票据,由城区人武部负责汇总,并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标准核算报销往返路费。

(二)补助大学毕业生为应征入伍支出的部分医疗费用。

从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入伍前1年内进行视力矫正、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碎石、痔疮、胆囊息肉、腋臭等六项手术,凭《入伍通知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手术费用凭证,分别按视力矫正6000元、手术治疗精索静脉曲张2000元、碎石1500元、痔疮2000元、胆囊息肉2000元、腋臭2000元的标准给予医疗补助。以上治疗项目如符合并获得医保报销的,须先扣除医保报销部分,以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核算。个人实际支付部分不足补助标准的,按照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进行补助;个人实际支付部分超出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由各镇(街道)武装部、仙葫经济开发区或各高校征兵工作站收集整理相关票据报城区征兵办根据标准核算报销。

(三)建立大学毕业生入伍鼓励金制度。

从青秀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在南宁市专科毕业生每人8000元,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人12000元的基础上,城区发放大学毕业生每人4000元,所需经费由城区财政核拨。停发大学在校生鼓励金。

(四) 增发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从南宁市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家庭,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即11168.5元/年。

(五) 为服现役义务兵父母提供免费健康体检。

从青秀区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南宁市户籍青年,在其服义务兵役期间,由城区人武部牵头组织,卫健局配合,为其父母(含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

说明:取得三级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等同于专科毕业生,享受专科毕业生相关优待政策;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学历,经学信网审核为大学毕业生的,享受相应的大学毕业生优待政策;新兵学历认定最终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核验反馈结论为准。大学生服兵役期间被部队作退兵处理或者除名的,不享受以上优待政策,当事人必须于办理交接手续后一个月内向批准入伍的县(市、区)、开发区退还医疗补助费、入伍鼓励金和增发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

青秀区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

作出新的优惠政策规定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统一按照“谁批准入伍、谁负责优待”的原则发放。广西区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负责发放,南宁市青秀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22337元/年。

2.入学前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新兵到达部队45天内函告其入学前户籍地县(市、区)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征兵办公室,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发放“光荣之家”牌及落实其他方面的优待。

3.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发放优待金即44674元/年,因部队调整改革移防到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士兵,在该地区服役期间,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补发优待金,补发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4.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到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奖励和优秀义务兵 (含优秀军士)表彰的,分别按照不低于批准入伍地年度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5%、50%、20%、10%增发优待金(或补助),由批准入伍地县 (市、区)现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士兵立功受奖增发优待金的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本级标准低于上级规定标准的,按照上级明确最高的标准落实。

5.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时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国家对复员退役军人的安置规定1.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报考公务员的、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聘用。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3.军士退出现役,服役满12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军士服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周岁的,作退休安置;军士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国家对复员退役军人的安置规定

《征兵工作条例》摘要

第五十七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第五十八条

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 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贪污贿赂的;

(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

(四)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兵役个人信息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查明事实,经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作出处罚决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发展改革、公安、退役军人工作、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执行。

火热的军营已为你们敞开了大门!强大的国家需要强大的国防,一流的军队需要一流的人才。来吧!携笔从戎、参军入伍!这是报效祖国的家国情怀,也是淬炼成钢、成长成才的人生价值。来吧!绿色军营是舞动美好青春的大舞台,可以演绎你不一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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